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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进出口记账

发布日期:2020/03/13 作者: 点击:

  《商品归类管理规定》规定,海关进出口货物商品归类申报是海关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向海关履行申报义务的重要内容。海关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应当准确申报商品名称、规格型号等技术指标和参数,并在此基础上对海关进出口货物进行商品归类,确定其相应的商品编码。海关进出口货物的申报有货物到达口岸办理申报手续和货物没有到达进出境口岸,提前向海关办理申报手续两种情况,不论是到达申报还是提前申报,海关进出口货物的商品归类都应当以货物运抵海关监管场所时的状态确定。
 
  使用同一提单的多种进口货物商品编码的填制,按照商品归类规则应当归入同一编码的,对于由同一运输工具、同时运抵同一口岸、为同一收货人的,应当将有关商品一并归入该商品编码向海关申报。收发货人或者其代理人不得以保护商业秘密为理由拒绝向海关提供有关资料。但可以事前向海关提出保密申请,说明需要保密的内容,海关应当依法为其保守秘密。烟台代理记账:http://www.543210.com.cn/
 
  海关依法对收发货人或者其代理人申报的海关进出口货物的商品名称、规格型号、商品编码等进行审核,是海关进出口货物商品归类确定的决定性步骤。海关为审核商品归类的需要,可以查阅、复制有关单证、资料;要求收发货人或者其代理人提供必要的样品及相关商品资料;组织对海关进出口货物实施化验、检验,并且根据海关认定的化验、检验结果进行商品归类。此外,海关可以要求收发货人或者其代理人提供确定商品归类所需的资料,必要时可以要求收发货人或者其代理人补充申报。
 
  海关根据审核情况作出归类决定,对于收发货人或者其代理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拖延、拒绝提供有关单证、资料的,海关可以根据其申报的内容依法审核确定海关进出口货物的商品归类;海关经审核认为收发货人或者其代理人申报的商品编码不正确的,有权按照商品归类的有关规则和规定重新确定该申报海关进出口货物的商品归类。并通知海关进出口货物的报关人对原报关单进行修改或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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